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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4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阅读次数: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卫办发[2016]69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我院干部职工安全文明素质,推动我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
    三、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四、组织机构
由院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和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组长由院长、院党委副书记钟鸣和党委书记杨光业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梁华、副院长何开家担任,成员由院属各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科(电话:5830009),负责全院“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五、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6月在全院开展。各部门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开展“院领导下部门督导”活动。院本级通过开展院领导到各部门调研、检查等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和安全宣讲教育等方式,把安全生产发展理念灌输到各个层次、各个环节,落实安全监管的责任。二是“部门领导谈安全生产”活动。各部门要把主体责任挺在前面,主要负责人在活动月期间必须在本部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强调安全发展的重要性,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提高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积极参加“6 .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参加广场宣传咨询日活动。按照自治区安委会的部署,组织参加南宁市统一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将通过院网络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广大职工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并“@你最想@的人”,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
    (三)开展应急演练专题活动。结合我院实际,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全院性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演练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选择针对消防、反恐、危险化学品以及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并认真组织评估、总结,通过演练活动,查找问题,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教活动。积极配合安监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教团活动。充分利用院网络媒体、板报、宣传栏等舆论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参与。
    (五)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对典型事故进行深刻剖析,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事故防范意识,切实推动我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各部门要动员组织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微信公共平台,做到即时拍即时传。对重大隐患发现者给予适当奖励,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
    (七)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部门在6月15日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是:毒麻药品、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使用;化学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实验废水、废气安全排放管理;配电房、电路、电器、大型实验设备等用电设施的管理;电梯安全使用管理;供水设施管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电动车充电站安全使用管理;公务车辆管理;消防疏散通道、消防器材、消防标志等消防安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定时间、定标准、定责任人进行彻底整改,安全保卫部门要做好检查督导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狠抓落实。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务求实效,把各项活动做细、抓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认真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二)完善制度。院将“安全生产月”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层层开展检查督导,推动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
    (三)加强宣传。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动员工作,让广大职工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院安全办要突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活动月主题,悬挂宣传横幅、标语,通过院网络媒体、板报、宣传栏等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四)认真总结。各部门的活动总结于6月28日前报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科),主要活动信息要及时报送,以便推广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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