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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1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党支部:
  现将《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2015年10月22日
 
 
 
 
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
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按照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部署,制定如下专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防范和杜绝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问题的发生,围绕“六项任务”开展专项工作,通过全面排查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重点案件,及时通报典型案例,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教育警示干部职工,健全完善制度措施,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和杜绝腐败问题,促进党员干部的作风明显改善和全院各项工作正常协调发展。 
  二、工作内容  
  重点查处和整治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重点检查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和奢侈浪费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搞形式主义、贪图享乐、损害群众利益以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乱作为、不作为等问题。
  (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检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环节中以权谋私、违反财经纪律、违规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三)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和设备药品耗材等招标采购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检查违规操作招标采购、失职渎职、造成单位经济损失、收受贿赂和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四)对外服务项目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检查对外开展技术服务中搞吃、拿、卡、要,乱收费、收受“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设立小金库、截留资金以及违反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等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问题。重点检查部门、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以及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专项工作时间从2015年9月起至2016年6月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阶段(2015年9月30日前)  
  1.层层动员部署。召开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含支部书记)工作会议和部门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步骤,对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加强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参与专项工作。
2.摸排问题线索。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举报处理机制。强化信访举报负责部门建设,明确职责任务,在院网站设立举报窗口、院内设立举报信箱,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认真排查梳理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办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对排查梳理出来的重点问题线索,依规依法及时规范办理。
  (二)查处阶段(2016年5月31日前) 
  1.依纪依法分类处置。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纪律审查,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构成违纪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问题,进行重点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驻自治区卫计委纪检组监察室处理。
  2.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责任倒查和问责。对存在顶风违纪、腐败问题的,以及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瞒案不报的部门和负责人,将按照职责分工追究责任,同时,单位也要承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3.通报典型案例。对暴露出来的典型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充分发挥震慑教育作用。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6月30日前) 
  针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建立完善查处和防范腐败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对于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做到源头防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警示教育,切实抓好问题防范、线索管理、严查快办、倒查追责等方面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工作是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专项工作,明确职责和任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院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党委副书记钟鸣担任,副组长由院纪委书记梁华、副院长何开家担任,院属各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梁华任办公室主任,院属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
院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和推进全院专项工作,并于2015年12月10日及2016年6月10日前,对单位专项工作进行总结,上报驻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监察室。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各部门要按照院专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推动专项工作正常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院专项工作的综合协调,对问题线索排查和处理进行综合把关以及工作总结上报;院办、信访办负责信访举报问题的收集梳理、问题线索起底排查、转办和移送工作;党办负责专项工作的宣传和舆情监督;院纪委、监察室负责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和查办案件。
(三)加强督促指导,务求工作实效。院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工作、解决工作问题并组织督查督办。重点检查问题线索排查情况、案件查办情况、责任追究情况以及台账建立情况,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做到信息准确、情况清楚。对实施工作落实不力,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将严肃问责。对问题线索,院纪委将组织进行查纠和上报驻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监察室。
  (四)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工作实施过程中排查出来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及工作出现的问题、困难,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研究解决,确保专项工作正常开展。
 
附: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附件:
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
“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钟  鸣  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梁  华  院纪委书记
        何开家  副院长
成  员:黄德明  赖克道  潘爱红  苏  艳  蓝  克
        覃芳耀  李开双  李云登  张广兴  谢唐贵  
        曹  斌  梁  威  唐  力  范建华  黄云峰
        刘布鸣  龚蔚林  陈  红  黄德育  邱宏聪
        梁  冰  陈晓军  黄建猷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主任:梁  华
成员:黄德明、赖克道、潘爱红、苏  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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