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研究院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4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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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卫办发〔2017〕41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7年6月,“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为2017年6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卫生计生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一)开展符合卫生计生行业特点的主题宣讲活动。
1.开展“领导讲安全发展”活动。通过专题报告、讲座等形式开展“领导讲安全发展”活动,宣传行业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思想。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及对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切实落实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2.组织“部门负责人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各部门负责人要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讨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具体内容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积极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二)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通过院网络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微博、微信、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院职工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推动落实我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1.开展应急演练专题活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院实际,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全院性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演练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认真组织评估、总结。通过演练活动,查找问题,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广大干部职工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2.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警示教育展、专题研讨和媒体展映等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进行反思大讨论,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继续开展行业特色活动。积极配合安监部门继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活动。
四、“安全生产八桂行”专题活动内容
6月1日起至11月底,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在全区范围内重点地区和企事业开展以宣传、采访、督导为主要形式的“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各部门要按照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完善工作机制,全方位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要始终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正确舆论导向。
(二)狠抓落实。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务求实效,把各项活动做细、抓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认真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完善制度。院将“安全生产月”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加强检查督导,推动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指导推动各部门开展活动。
(四)加强宣传。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动员工作,让广大职工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方针,院安全办要突出“全面落实卫生计生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活动月主题,悬挂宣传横幅、标语,通过院网络媒体、板报、宣传栏等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五)认真总结。各部门的活动总结于7月2日前报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科),主要活动信息要及时报送,以便推广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活动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要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等。
联系人:李云登,联系电话:0771-5830009。
一、活动时间
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7年6月,“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为2017年6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卫生计生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一)开展符合卫生计生行业特点的主题宣讲活动。
1.开展“领导讲安全发展”活动。通过专题报告、讲座等形式开展“领导讲安全发展”活动,宣传行业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思想。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及对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切实落实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2.组织“部门负责人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各部门负责人要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讨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具体内容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积极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二)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通过院网络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微博、微信、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院职工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推动落实我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1.开展应急演练专题活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院实际,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全院性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演练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认真组织评估、总结。通过演练活动,查找问题,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广大干部职工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2.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警示教育展、专题研讨和媒体展映等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进行反思大讨论,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继续开展行业特色活动。积极配合安监部门继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活动。
四、“安全生产八桂行”专题活动内容
6月1日起至11月底,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在全区范围内重点地区和企事业开展以宣传、采访、督导为主要形式的“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各部门要按照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完善工作机制,全方位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要始终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正确舆论导向。
(二)狠抓落实。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务求实效,把各项活动做细、抓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认真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完善制度。院将“安全生产月”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加强检查督导,推动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指导推动各部门开展活动。
(四)加强宣传。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动员工作,让广大职工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方针,院安全办要突出“全面落实卫生计生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活动月主题,悬挂宣传横幅、标语,通过院网络媒体、板报、宣传栏等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五)认真总结。各部门的活动总结于7月2日前报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科),主要活动信息要及时报送,以便推广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活动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要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等。
联系人:李云登,联系电话:0771-583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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