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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研究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8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按照自治区纪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为确保“回头看”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院党委、院属各部门、党支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健全规章制度,创新监督执纪方法,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院各级党组织、各部门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检查院各级党组织、各部门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重视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
    3.检查院各级党组织、各部门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反馈意见,部署推动巡视整改落实;
    4.检查院党委、党支部书记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以及自治区纪委纠正“四风”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四风”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是否结合本院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卫计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
    2.是否结合本院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
    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际和形势变化,对本院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有无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卫计委的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三)查监督检查,看“四风”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2.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巡视整改意见、学习贯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3.是否紧盯年节假日,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信访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问责是否持续有力。
    1.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的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要内容,成效如何,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纪律审查空白点;
    2.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
    3.是否及时查处对巡视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
    4.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驻委纪检组及上级部门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5.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党委、纪委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周期为2017年3月下旬至7月中旬,为期4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4月初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院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和动员部署会议。
    院各部门、党支部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以及“回头看”工作要求,做好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以牵头部门为单位,围绕“回头看”工作的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我院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形成自查报告,并于2017年4月16日前报监察室。院自查报告于2017年4月20日前报驻委纪检组。
    (二)问题导向,重点检查。(2017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
    1.重点检查。院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检查活动,对“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隐形“四风”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卫计委决策部署,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推进“回头看”工作走过场、执行党内法规变形走样、巡视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2.专项检查。督促有关职能科室全面履行职责,就涉及的专项资金管理、风险防控机制运行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院办公室、党办负责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检查,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院财务科、人事科负责开展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收费、罚款,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以会议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虚列支出转出资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行为和巧立名目,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和违规取酬等问题。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2017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
    院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对“回头看”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同时,结合实际,健全长效机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认真总结和运用“回头看”成果,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强化制度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各牵头部门于7月15日前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报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20日前将院工作汇总报驻委纪检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院各级干部、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院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
    (二)强化监督检查。院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回头看”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取得成效。不得避重就轻、敷衍应付,坚决防止走过场。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上,既要紧盯老问题,也要注意发现“四风”新动向、新情况。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
    (三)严格执纪问责。院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回头看”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集中力量、限定时间、快查快结,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存在的突出“四风”问题,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相关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持续震慑作用,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坚守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
    (四)规范开展工作。各工作牵头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认真解决和处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及时报告院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协调推进工作。
    五、有关工作事宜。
    设立日常工作机构、专线电话、网站专栏、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广泛征集干部职工对“回头看”工作的意见建议,深入排查“四风”问题线索。院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通报“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
    日常工作部门电话:监察室5830013;
    “四风”问题举报反映电话:5830013。
    附件:
   1.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docx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自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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