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健委机关纪委印发关于中秋节至国庆节期间加强监督执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7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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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印发了《关于国庆70周年和中秋节、第16届“两会”期间加强监督执纪工作的通知》,要求委直属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为持续推动各单位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问题反弹,根据驻委纪检监察组要求,在国庆70周年和中秋节、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加强监督执纪工作。
通知要求,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明纪律规定,结合实际,采用各种方式,宣传作风纪律要求,督促本单位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照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遵守“十个严禁”,切实杜绝“节日腐败”。要围绕是否存在公款送节礼、大吃大喝、公款旅游等违规使用公款情况,滥发津补贴补助、私设“小金库”情况,违规或超范围使用工会费情况,违规使用公车、节假日公车封存和私车公养情况,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不吃公款吃老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组织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及时查纠存在的问题。
通知强调,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节假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违纪违规问题,快查严处、通报曝光,传导压力、形成震慑,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教育,把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作为强化正风肃纪的重要抓手,强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各单位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后,要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委直属机关纪委。
中共广西中医药研究院纪委
院纪检监察室
2019年9月17日
通知指出,为持续推动各单位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问题反弹,根据驻委纪检监察组要求,在国庆70周年和中秋节、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加强监督执纪工作。
通知要求,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明纪律规定,结合实际,采用各种方式,宣传作风纪律要求,督促本单位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照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遵守“十个严禁”,切实杜绝“节日腐败”。要围绕是否存在公款送节礼、大吃大喝、公款旅游等违规使用公款情况,滥发津补贴补助、私设“小金库”情况,违规或超范围使用工会费情况,违规使用公车、节假日公车封存和私车公养情况,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不吃公款吃老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组织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及时查纠存在的问题。
通知强调,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节假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违纪违规问题,快查严处、通报曝光,传导压力、形成震慑,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教育,把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作为强化正风肃纪的重要抓手,强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各单位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后,要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委直属机关纪委。
中共广西中医药研究院纪委
院纪检监察室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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