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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5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质量,规范采购程序,提高我院采购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我院管理要求及工作实际,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前来报名。

一、公开遴选原则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官网发布遴选公告,公开报名,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采购代理服务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招标采购项目,主要包括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

三、遴选方式及服务期限

通过我院网站公开发布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邀请有意向且具有合格资质的代理机构参与遴选,根据综合考评择优录取。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从中确定一家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代理协议,为我院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服务期限壹年。

四、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专业资质的代理服务的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公司注册地在南宁市或者是在南宁市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3、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

4、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及办公条件。

5、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中履职情况良好,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

6、具有专业齐全的专家库,包括科研,医疗、经济、工程等方面专家(专家库不少于500人,提供专家系统截图)。

7、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的认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8、招标代理具备服务方案、工作程序和廉洁制度,提供相关文件。

9、诚信承诺书。

10、代理机构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至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

11、代理机构提供2021年完成的代理项目业绩清单表,分别按货物、服务、工程进行列表,并列明完成项目的委托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2、提供公司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社保、纳税证明。

13、服务承诺:服务效率高,服务价格相对合理。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时请被授权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已入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广西政府采购网招标代理资源库截图),政府采购网备案证明(加盖公章的备案截图);

3、提供在南宁办公场地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为租赁合同的租赁期至少满足合同服务期需要)

以上资料需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上述文件携带齐全且通过审查的代理机构方为成功报名,否则视报名条件不符,将被拒绝。

六、对代理机构的实地考察

我院将组织资产管理科、监察室、审计科、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对报名参加遴选的代理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如有必要)。考察场地应与代理机构入围后实际提供的服务场所一致,否则将暂停抽选资质,经整改后向我院提交书面申请通过方可恢复抽选资质。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正常上班时间)。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我单位恕不接受。
      地点:南宁市东葛路20-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办公楼505室资产管理科。

如对事项有不解之处,可向我单位提出询问,由我单位进行解释和答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邓老师 0771-583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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