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然药物研究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区天然药物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区天然药物研究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区天然药物研究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一部分:区天然药物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然药物研究中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社会公益型卫生事业科研单位,宗旨是利用丰富的天然药物资源进行天然药物的开发、研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和科技方针,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防病、治病的需要,承担国家和自治区的研究课题,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为社会提供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科研工作发展需要,单位设置了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科技办四个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设(1)化学所:主要从事天然药物提取、分离等研究工作;(2)药理所:主要从事药效学、毒理学等研究工作;(3)中药所:主要从事植物药的分类、鉴定工作;(4)重点实验室:从事药物样品的分析、检测工作;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区编委核定我中心的编制人数是49人,截止2022年8月31日单位在职人员3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5人,管理人员1人,后勤服务人员1人,聘用1人;退休47人。属于卫生事业全额预算管理单位。
第二部分:区天然药物研究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783.56万元,较去年804.36万元同比减少20.80万元,同比下降2.59%。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783.56万元,较去年804.36万元同比减少20.80万元。同比下降2.59%。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34.5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80.99%,较去年633.85万元同比增加0.74万元,增长0.12%。单位资金收入113.24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4.45%,较去年144.78万元同比减少31.54万元,下降21.78%,主要是疫情原因,减免房租收入;上年结转结余35.73万元,占收入总预算4.56%,较去年25.73万元同比增加10.00万元,增长38.87%。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支出。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783.56万元,基本支出预算402.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34%,较去年393.60万元同比增加8.91万元,增长2.26%;项目支出预算345.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06%,较去年385.03万元同比减少39.71万元,下降10.31%。结转下年支出35.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较去年25.73万元同比增加10.00万元,增长38.87%。
(一)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7.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2%,较去年42.7万元同比增加4.54万元,增长10.63%。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8%,较去年30.01万元同比增加0.41万元,增长1.37%。
3.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96%,较去年13.88万元同比增加0.19万元,增长1.37%。
4.其他卫生健康支出633.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82%,较去年695.27万元同比减少61.98万元,下降8.91%。
5.住房公积金22.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较去年22.5万元同比增加0.31万元,增长1.38%。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和结转下年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02.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37%,较去年351.35万元同比增加51.16万元,增长14.5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83.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0.40%,较去年255.24万元同比增加28.13万元,增长11.0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8.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59%,较去年58.29万元同比增加0.43万元,增长0.7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0.4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01%,较去年37.82万元同比增加22.6万元,增长59.7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有所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45.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07%,较去年385.03万元同比减少39.71万元,下降10.3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41.6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98.94%,较去年381.29万元同比减少39.62万元,下降10.3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6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06%,较去年3.74万元同比减少0.09万元,下降2.41%。
3.结转下年支出预算
结转下年支出35.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较去年25.73万元同比增加10.00万元,增长38.87%。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余弥补当年支出金额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4.59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3.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8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3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98万元,项目支出275.6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53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84万元,项目支出275.61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4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事业单位医疗14.0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22.8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7.8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及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8.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0.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8.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6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13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67万元,与2022年预算3.67万元比无变动。其中:
1.公务接待费0.54万元,同比上年预算数无变动,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单位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3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于全额事业单位,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4.70万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2.7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2.00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共分为货物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二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单位实有车辆1辆,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涉及1个绩效目标管理项目,为绩效工资项目345.32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75.61万元,年度绩效目标:规范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范围。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提升在职人员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构建合理、公平、公正、具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分配制度。数量指标:经费支付事业单位员工数量(≤38人)。质量指标:经费支付合规性(=100%)。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成本指标:经费总成本(=345.32万元),人均成本(≤9.08万/人)。社会效益指标:本科以上学历(≥90%),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数量(≤38人)。可持续效益指标:在职员工稳定率(≥98%)。满意度指标: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满意度(≥9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区天然药物研究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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