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研究院树木绿化修剪询价采购公告
一、工程名称:广西中医药研究院树木绿化修剪项目
二、项目控制价:12350.00元。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南宁市东葛路20-1号。
2.工程内容:修剪木菠萝树、人面子树、乐昌含笑树、扁桃树、秋枫树及大院内植物打药、灭蟑螂等。
3.工期:5天。
4.结算方式:采取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方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中标单位需在完工后提供结算书等资料进行审核和结算。
5.付款方式:无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计后,中标单位10个工作日内开具有效等额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接到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四、资质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证书。
3.投标企业近三年在经营中无不良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投标报价单(盖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六、成交规则
投标人提交的报价及资格材料经初核符合要求的进入详评,评审小组将按本评审办法和响应文件为评定依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一)报价为采购人指定服务范围内的全部价格,至少包括:(1)服务的价格(包括人工、材料等);(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3)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内容应与采购需求所列内容一致,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三)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可邀请供应商二次报价,按照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供应商;如二次报价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四)对于首次组织采购时因有效竞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2家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无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24年5月24日—5月29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投标地点:南宁市东葛路20-1号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办公楼5楼515室
联系电话:0771-5874431 李老师
八、预算控制价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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