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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中医药研究院法律顾问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9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广西中医药研究院法律顾问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中医药研究院法律顾问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HQFWZX-WT[2024]013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广西中医药研究院法律顾问服务1项,为我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服务期限两年,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元/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司法行政机构批准成立的非个人律师事务所,年检记录合格,在南宁市内有办公地址;

(2)报价人及其承办律师自2021年以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律师行业协会行业处分;

(3)报价人严格遵守关于利益冲突的规定并承诺:在报名截止日之前,不存在以采购人为诉讼或仲裁案件的对方当事人的情形;且将不在诉讼、仲裁案件中担任采购人的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六、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5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获取地点: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办公楼

3、获取询价采购文件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71-5868375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4年6月3日上午9:00前在广西中医药院办公楼5楼513办公室递交,逾期不受理,未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报价文件递交联系人:覃老师,联系电话:0771-5874431 

八、询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6月3日,地点:南宁市东葛路20-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会议室)。

九、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网(http://www.gicmp.com/)。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地址:南宁市东葛路20-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黄老师 ,0771-5868375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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