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项目编号:HQFWZX-WT[2024]019
三、项目预算:以实际委托为准
四、项目基本概况,需求内容及要求
依照国家、广西和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为我单位工程编制预算、审核控制价和预算、结算项目,具体以实际委托为准。详见第二章《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报价。
六、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价响应无效);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价响应无效);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件一,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报价响应无效);
(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价响应无效);
(五)报价表;(附件二,必须提供,同时由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价响应无效)。
(六)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表(附件三,必须提供);
(七)服务承诺(必须提供);
(八)相关业绩情况:近3年开展过的同类型项目合同复印件。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及成交供应商确定原则
投标人提交的报价及资格材料经初核符合要求的进入详评,评审小组将按本评审办法和响应文件为评定依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一)报价为采购人指定服务范围内的全部价格,至少包括:(1)服务的价格(包括人工、材料等);(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3)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内容应与采购需求所列内容一致,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三)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可邀请供应商二次报价,按照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供应商;如二次报价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四)对于首次组织采购时因有效竞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2家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无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一式壹份,全部装入文件袋,文件袋外注明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以密封盖章,于2024年6月25日18时00分前提交或邮寄送达至:南宁市东葛路20-1号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办公楼513房。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报价文件递交联系人:覃老师,联系电话:0771-5874431
九、询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6日,地点:南宁市东葛路20-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会议室)。
十、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71-5868375
附件: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询价采购文件.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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