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2023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概况
一、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概况
第一部分: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情况:我院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设置了十四个部门,其中六个职能部门,包括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部(绩效管理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财务科;八个业务部门:包括科技产业部、中药民族药研究中心(广西中药质量标准研究重点实验室)、制剂研发中心、食药同源研究中心、药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中药资源应用与开发中心、中药功效与安全性评价中心(实验动物中心)、门诊部(思贤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单位的基本职能:主要职能是从事中草药资源研究与开发研究,以及临床用药前的药理、毒理试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和科技方针,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防病、治病的需要,承担国家和自治区的研究课题,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为社会提供服务。
第二部分: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7193.4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610.58万元,本年收入5582.9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6613.79万元增加579.69万元,增长8.7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481.2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2932.25万元增加548.98万元,增长18.7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增加。
2.事业收入1812.01万元,为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纵向科研经费及门诊部取得的医疗收入、药品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1254.20万元增加557.81万元,增长44.48%,主要原因是门诊收入有所增加。
3.其他收入289.6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利息收入、盘盈盘亏收入、房屋出租收入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272.09万元增加17.57万元,增长6.46%,主要原因是房屋出租数量增加。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260.32万元减少260.32万元,主要原因是未使用到上年结转结余弥补日常经费收支差额。
5.上年结转和结余1610.58万元,为以前年度科研课题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1894.93万元减少284.35万元,下降15.00%。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7193.4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400.12万元,本年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6613.79万元增加579.69万元,增长8.7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68.53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371.16万元减少102.63万元,下降27.65%。主要原因是人才小高地项目建设减少、在编退休人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5065.09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其他中医药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4436.42万元增加628.67万元,增长14.17%,主要原因是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66.5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58.00万元增加8.50万元,增长14.6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积金缴纳基数的调整等情况使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有所增加。
4.结余分配77.44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完成的科研课题经费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年末结转和结余1715.9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1748.22万元减少32.30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2023年科研课题收入减少,支出增加,年末结转结余数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98.0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2931.39万元,增加56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3.54万元,项目支出2444.49万元。
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929.04万元,支出决算为349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3%。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58.9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及生活补助。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6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三)死亡抚恤金支出16.00万元:主要用于去世人员的抚恤金支出。
(四)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失业保险缴纳。
(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7.18万元:主要用于专项项目差旅费、耗材费等。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38万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援沪补助支出。
(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1352.0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设备、耗材购置。
(八)其他中医药支出1719.8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日常运行、工资福利等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41.01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的医疗保险支出。
(十)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66.5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代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3.5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35.28万元,年初预算75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8%。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7.28万元,年初预算15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4%。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等支出的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0.98万元,年初预算15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导致离退休生活补助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8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10.44万元,决算支出数10.05万元,预算执行完成情况96.26%,决算支出数比2022年决算支出数4.76万元,增加5.29万元,增长111.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单位项目开展需要,车辆使用次数增加,且车辆使用年限长,燃油耗油及车辆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万元,决算支出数0万元,决算支出数比2022年决算支出数0万元,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10.44万元,决算支出数9.80万元,预算执行完成情况93.87%,决算支出数比2022年决算支出数4.76万元增加5.04万元,增长105.8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单位项目开展需要,车辆使用次数增加,且车辆使用年限长,燃油耗油及车辆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37万元,决算支出数0.25万元,预算执行完成情况67.57%,决算支出数比2022年决算支出数0万元,增加0.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单位发展需要增加科研业务相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8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8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中医药科研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9.80万元,平均每辆3.2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12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相关运行经费147.28万元,其中:办公费26.04万元,印刷费3.00万元,水费7.60万元,电费20.00万元,邮电费5.21万元,差旅费23.79万元,维修维护费7.00万元,劳务费3.00万元,工会经费11.08万元,福利费6.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49万元,培训费2.56万元,会议费4.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7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7.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4.6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3.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6.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9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7.6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7.9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9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对2023年度23个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属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另行报送的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4336.91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上2023年履职情况较好,基本完成规划要求及年度计划目标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2023年我单位其中自评结论为一等的有18个,二等的有2个,三等的有3个,属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另行报送的项目6个。项目支出完成率较高,基本完成绩效目标,没有明显的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足、部门沟通协作不足、信息共享不足、部分项目实施过程被动、资金集中在年末冲突使用现象和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不合理等情况。
下一步计划:一是提高认识,狠抓进度。狠抓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狠抓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工作。二是加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细化和量化要求。在编制项目预算时要求各项目组对绩效评价尽量细化,做到项目目标任务量化,明确项目实施各时间节点对应的绩效目标任务。三是精简程序,加强沟通,缩短项目前期工作耗时提高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四是加强督导,推进项目实施进度。五是纳入考核,激励工作人员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对项目实施进度慢、资金结存量大、绩效差的部门实施问责,项目实施进度快,资金执行率高,完成绩效目标好的部门进行奖励。让项目实施与部门绩效挂勾,从而激励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把“被评价”的思想转变为“想评价”,有效推进项目实施进度与资金支付进度。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项目自评得分为98.4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5.00万元,执行数为399.15万元,完成预算的91.7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中医药资金绩效管理项目
中医药资金绩效管理项目45万元,完成年度绩效任务:①开展绩效管理培训1次。②绩效管理相关人员学习调研等9人次③发表绩效管理相关论文3篇。除绩效管理项目全部通过第三方审计这一任务外(待各绩效管理项目结束后进行审计),基本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2.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质量保障工程项目
2023年项目组赴北海地区、玉林地区持有人诊所、贺州地区、荔浦县等多地开展实地调查;在全区范围内完成项目收集、完善并填报系统116个;4月在贺州市举行项目培训班,培训人员80人次;组织南宁拍摄传承人纪录片及在2023年首届广西中医药产业交流大会上制作项目成果宣传海报;签订《广西民族医药文化传承选编》出版合同;项目经费50万元,截至2024截止2024年3月已执行45.70万元,待执行4.30万元,计划3月底使用完成度00%;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运用国家活态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系统上传活态中医药传统知识,截止2024年3月,系统内项目填报、完善项目共116项;抽取2023年广西中医药民族医药收集与整理培训班(第一期)参训学员项目满意度调查问卷10份,满意度为90%以上。
3.中医药传承工程项目
中医药传承工程项目已完成收集并整理广西地区中医药特色验方,特色诊疗项目操作规范,出版中医药民族医药相关书籍1部。在贺州召开广西收集与整理培训班(第一期),培训人员100余人。对口帮扶县级中医院中医民族医诊疗特色项目建设、下沉基层收集并整理广西地区中医药特色验方,年度开展培训不少于2次,派遣人员不少于60人次。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4.2023年中央补助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人才培养项目已完成选派2名以上具有突出的科技创新业绩和科技创新能力的、具有国内外视野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学术交流,进一步提高人才的技能。完成了年度项目绩效目标。
5.广西“定制药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公布了《2023年“定制药园”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共对19家定制药园中共涉及的13家流通企业开展了考核,我院收集汇总了流通企业的考核材料。制定了定制药园项目奖补资金分配表和项目实施方案。发放7家流通企业奖补,奖补资金65.12万元,同时对奖补企业合作的10家医疗机构进行奖补,奖补金额共计14.88万元,总计80.00万元。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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